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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理财有方圆——专访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0年09月01日 00:00 【字体:
  2003年底,担任省财政厅厅长还不到一年的李友志,在全厅干部大会上提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理财行为准则,7年来,这一准则已深入到全省财政机关和每一个财政干部心中,融入了全省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为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系统干部的政治生命安全,为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本刊记者就此专访了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

  《新理财》(湖南财政):李厅长您好,请问,近年来,全省财政系统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李友志:建设一个法治国家是我党的治国方略,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财政作为政府主管财力分配的综合经济部门,能否坚持依法执政、依法理财,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当厅长之初,就向全省人民承诺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我2003年底在全厅干部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即“三依三公”的理财行为准则,同时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共同遵守。现在,这一准则已经深入到了基层,从市县财政局到基层财政所的墙上,都能看到“三依三公”的警示牌。

  近年来,省财政厅按照“三依三公”的理财行为准则,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狠抓行政程序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融入财政管理、改革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了财政法制工作的新突破,为全省财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控制。我厅除按照《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处罚外,还结合本省实际,制订了对财政行政处罚行为的控制规则。2006年,制定实施了《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审查决定办法》,规范财政处罚案件立案、审理、审查、决定的内部程序,明确执法机构、法制机构、决定机关的职责义务。2009年12月,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制定了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准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17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行政处罚裁量空间的37个条款进行了定性定量的分析。该基准的颁布施行,较好的解决了部分行政处罚行为虽合法但不合理的问题,能有效遏制滥用行政处罚权,防止因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而引发行政争议,也有效防范了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的权力寻租问题。对财政处罚行为的控制,保障了我厅财政处罚的质量。2006年至2009年,我厅共实施财政行政处罚51件,无一被提起复议或诉讼。行政处罚基本做到了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

  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厅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审批项目大幅度精简。主动取消了5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停止了2项多年未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取消率达41%,高于审批项目减少20%的统一要求,目前我厅仅保留4项许可、5项非许可审批、1项年检。二是审批管理级次逐步下放,2009年将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审批、除省直单位外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核发2项许可项目下放到市州、县级财政部门。三是审批实施程序进一步规范。印发了《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在2006年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性规定》的基础上,又制定了5项《非许可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性规定》,编制了审批项目目录指南。目前,上述规程、规定、指南都已在我厅网站公布,方便了行政管理相对人查阅和监督。2006年至今,我厅实施的许可、非许可审批无一被提起投诉、举报、复议或诉讼。

  依法开展行政决策听证。2009年底,为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的要求,我厅联合省商务厅,就“新增燃气灶纳入家电下乡范围”举行了行政决策听证会。20名来自省内乡镇的农民代表和农村地区家电经销商代表各抒己见,建言献策,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现场给予了高度评价,新华网湖南频道、凤凰网、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媒体都对此次听证会进行了报道。目前,综合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意见提出的决策方案已经财政部、商务部批准公布。“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听证会充分体现了我省财政对民意的尊重,凸现了公共财政的利民、惠民取向。

  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厅认真贯彻《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办法》,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现了行政权力运行的源头控制。首先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厘清了“家底”,为贯彻实施《办法》奠定基础。2008年9月,我厅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95件、宣布失效79件、确认继续有效234件、重新公布298件,在省直厅局中率先公布了清理结果。其次是废止了原有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重新制定出台新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确立了“家规”。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登记体制,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关口提到了公布实施前。第三是确立了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包括起草过程中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厅机关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报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等。2008年10月1日《规定》生效以来,我厅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程序,截至目前,共制定和报送“三统一”规范性文件102个,未出现任何问题文件,财政规范性文件做到了制定程序上的民主科学、内容上的合法合理、形式和发布途径上的统一规范。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进了我省财政事业的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08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1314.3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17%,完成财政支出1765.2亿元,比2007年增长31.1%。2009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1504.58亿元,比2008年增长14.48%,完成财政支出2151.94亿元,比2008年增长21.91%。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全面推行;全省全面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有2177个乡镇实施“村账乡代理”,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非税收入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一并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范畴,加大了统筹安排的力度,增强了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整体推进;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提高了公务消费支出透明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和家电汽摩下乡补贴等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直接支付,提高了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益;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全面实现了管采分离,提高了覆盖面;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2009全省采购总额达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8.7%,节支率达12.15%。财政干部的政治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推行“三依三公”准则之后,干部依法理财的意识增强,办事依程序意识增强,不越级、不越位,对民生关注力度加大。2006年到2009年,我厅无一起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决定或被行政诉讼判决撤销、变更,全省财政实施的各项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被复议或经判决撤销、变更的案件数也都维持在较低水平。全省财政干部无重大职务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更无违法行政引起行政赔偿事项。

  《新理财》(湖南财政):请问近年来,湖南省财政厅在财政立法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李友志:一是大力推动188体育滚球_188体育平台-中国体彩网官网推荐立法。我厅紧紧围绕财政发展改革的大局,曾先后将财政监督、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的财政管理政策推动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2000年7月1日施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4年9月1日施行)分别是财政监督和非税管理方面的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既弥补了国家财政立法的不足,又为地方依法理财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以来,我们汲取以往好的立法经验,精心选择188体育滚球_188体育平台-中国体彩网官网推荐立法项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出台了《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推动了《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管理办法》、《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以及《湖南省实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修订出台。尤其是在《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的立法过程中,我厅积极争取省人大和省政府的支持,从申请立项开始,历时10个多月,经反复征求意见,28次易稿,推动《条例》于2006年9月30日通过,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第三部系统规范农业综合开发的地方性法规,它有效解决了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不健全、管理欠规范、投资较分散等问题,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从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009年底,我们又将《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分别申报为2010年政府规章出台和调研项目,目前,已完成了立法草案的代拟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各项立法。随着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不断完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的新立和修订越来越频繁、国家和省其他事项立法中涉及财政的条款也越来越多。我厅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的各项立法。一是参加财政立法调研、后评估、反馈草案修改意见,为财政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言献策。先后参加了财政部非税收入立法调研、《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预算法》、《国家赔偿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提出了修改建议。二是参与国家和省其他事项的立法,积极反馈财政管理的实践经验,坚持国家财税政策的统一,对部分地方规章草案中与国家财政法律及政策不一致的条款,提出有理有据的修改建议,维护了国家财政法律制度的尊严。2006年以来我们共反馈立法征求意见稿200余件(次),参加立法衆-调会70余次,形成法律修订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立法后评估报告10万字以上。

  《新理财》(湖南财政):李厅长,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湖南省财政厅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上采取了哪些新举措?

  李友志:我厅一直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二五”、“三五”和“四五”普法中都荣获全国或者全国财政系统的先进单位。近年来,我厅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以普法促进学法,以学法推动懂法,以懂法规范用法,进一步提升了我省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能力。

  以法制巡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2009年,我们紧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启动了全省财税法规政策巡讲活动。巡讲团围绕学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当前税制改革、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分赴全省14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财政局开展循环轮讲,每次巡讲两至三个内容,参加听课人数逾4000人。通过巡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以法制竞赛调动财政干部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2008年,我们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公务员和其他社会公众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通过逐月通报各地参赛情况的方式提高参赛率,全省共有44799人参赛。2009年,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公务员参加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共收到投稿69件,在上报推荐的征文中,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欧阳煌撰写的《齐己以法方能成己律人》获得全国征文三等奖和全国财政系统征文二等奖,厅税政法规处华保国副处长撰写的《知法懂法,才能依法保护自己》获得全国财政系统的三等奖,另有3篇获得优秀奖,获奖总数占财政部全部评奖数的十分之一。

  以法制宣传月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性。2009年是《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在全省范围进一步营造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良好氛围,我厅将2009年8月份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月,在全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省、市(州)、县三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口设置宣传点,宣传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策,接受群众咨询。仅长沙市城区5个宣传点,前来领取资料、咨询的群众就达3万多人。

  以法制培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是我省财政法制教育的优良传统。在连续4年的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中,都安排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其配套规章等法律内容,每年一期的全省市县财政局长培训班上也都安排了法律学习。执法人员和法制骨干则是财政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2007年借新一轮行政执法证、执法监督证换发的机会,开展了执法岗位的全面培训。2008年,我们还首次将全省财政法制业务培训延伸到县级财政部门,组织了近100名财政干部重点培训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法律。2009年我厅法制干部分期分批参加了省法制办组织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专题培训。除此之外,我们也未放松全体财政干部的学法。2006年来我厅开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制讲座、培训20余次,发放《财政五五普法读本》、《湖南省五五普法读本》、《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释义》、《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释义》、《行政决策听证会案例选编》等普法读本逾4000册。

  《新理财》(湖南财政):请问下阶段省财政厅在财政法制工作方面的重点是什么?

  李友志: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推进以下两方面的财政法制工作:

  进一步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根据省政府即将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抓紧制定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财政实施《政府服务规定》办法、财政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办法;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偶数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规定,2010年开展新一轮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探索建立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裁量权基准,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大力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定并发布案例的标准格式;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针对当前财政行政复议工作中具有共性、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全省财政部门处理行政争议案例分析会。

  全力抓好“五五”普法验收。根据《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解决方法;借总结验收的契机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广泛宣传法治财政建设成就,宣传我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成绩,推动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新理财》(湖南财政):谢谢李厅长。


依法理财有方圆——专访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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